我市两个村(镇)成功入选
《荆州日报》(2019年8月14日)
本报讯(记者周军通讯员耿波)为落实农业农村部办公厅《乡村振兴科技支撑行动实施方案》和《湖北省农科院乡村振兴农业科技支撑行动落实方案》,昨日,荆州农业科学院组织召开荆州市乡村振兴科技引领示范村(镇)共建协议签订及工作推进会,来自监利、石首等地的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据介绍,湖北省农科院乡村振兴农业科技支撑行动落实方案根据农业农村部《乡村振兴科技支撑行动实施方案》和《湖北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制定,旨在推进湖北农业高质量发展,组织全省农业科研院所实施乡村振兴农业科技支撑行动。
行动按照乡村振兴“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总要求,围绕湖北优势特色农业产业,着力开展关键技术创新、生态循环模式创建、典型示范引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和农业产业体制机制改革,显著提升农业质量效益,推进湖北农业高质量发展,引领乡村全面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
行动中将围绕解决制约湖北乡村振兴的重大农业技术瓶颈问题,实施“五五”工程,即突破水稻、小麦、甘薯、蔬菜、畜禽、果树、茶叶等产业发展关键核心技术50项,集成优质稻、高山蔬菜、双低油菜、马铃薯、食用菌、蚕桑、草莓、中药材、特色水产等先进实用科技成果500项,推广生态农业、循环农业、休闲农业、稻渔共作等农业可持续发展模式50项,在全省不同农业生态功能区建设在全国具有重要影响的农业科技引领示范村(镇)50个,培育优势特色农业产业,发展壮大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50家,建立健全科技支撑乡村振兴制度体系,基本满足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对新品种、新装备、新产品、新技术和新模式等农业科技成果有效供给的需求。
行动将围绕农业优势特色产业发展,着力开展产业关键核心技术研发;围绕重大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着力加强科技成果集成熟化和示范推广;围绕科技支撑农业优势特色产业发展,着力建设乡村振兴农业科技引领示范村(镇)。根据要求,今年将制定《湖北省乡村振兴农业科技引领示范村(镇)建设实施方案》,签订《湖北省乡村振兴农业科技引领示范村(镇)建设目标责任书》,启动乡村振兴农业科技引领示范村(镇)建设。2020至2022年,将组织专班督查,确保示范村(镇)建设按计划推进,同时宣传乡村振兴农业科技引领示范村(镇)建设工作成就、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并组织考核评估工作。
据悉,由荆州农业科学院牵头组织申报的监利县金草帽专业合作社、石首市天字号瓜蔬土地股份专业合作社所在地村(镇),成功入选全省科技支撑农业优势特色产业发展建设50个乡村振兴农业科技引领示范村(镇)。当天,监利县农业农村局、石首市农业农村局、监利县程集镇、石首市大垸镇新沟村、监利县金草帽专业合作社、石首市天字号瓜蔬土地股份专业合作社相关负责人与荆州农业科学院签订共建协议,并进行现场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