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科技计划的杠杆作用,推进建立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推动我省的科教优势转化为经济发展优势。4月8日,省科技厅发布了《湖北省科技计划调整方案》,按照“面向需求、找准关键、设计目标、整合资源、建立体系”的原则,要求从2008年起全面调整省级科技计划。
这次调整主要包括五个方面,一是科技计划目标调整,从原有的重点是培植科技资源、孵化科研成果转变为重点培育企业创新能力,建设科技创新示范基地,加快建立创新体系;二是科技计划资金流向调整,由过去的主要流向高校和院所,调整为主要流向企业,资助企业的科技创新活动,让企业成为承担科技计划的主体;三是科技投入方式调整,由主要为“前资助”调整为“前资助”、“后补助”、创业投资引导等多种方式并行;四是立项管理程序调整,在原有的计划管理程序上增加各业务处提交立项建议报告和立项评估的程序;五是科技计划类别调整,调整后我省的科技计划体系由重大科技专项、研究与开发计划、软科学研究专项、自然科学基金、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创新平台专项等六类计划组成。原有的省级新产品计划、省级重点科技成果推广计划终止,原省级国际科技合作计划、省级科技兴贸计划、省级星火计划、省级火炬计划并入研究与开发计划,为有利于与国家科技计划的对口衔接,由各业务处保留原计划名称。
为了进一步规范科技计划管理工作,《调整方案》还对各类计划的资金来源、申报要求、立项流程、时间安排、评审要求以及业务处室分工等都作了详细说明,有关调整的详细内容可在省科技厅网站(www.hbstd.gov.cn )“通知公告”栏目中查阅。